第512章 独门的秘方!-《狩猎1979:我带全家顿顿吃肉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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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那几个买了卤煮的人,早已连汤带水吃得干干净净,碗底都快舔光了,纷纷竖起大拇指,赞不绝口。

    “没得说!援朝,这味道绝了!比俺家过年炖的肉都香!尤其是这饼子,吸饱了汤汁,比肉还好吃!”

    “是啊,两毛钱能吃到这么一碗带肉味的,实在!关键是这汤,鲜亮!回家泡饭肯定也好吃!”

    “冬河脑子就是活,这买卖肯定能成!援朝,三娃子,好好干,给咱村争光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众人你一言我一语,投来的目光充满了羡慕和感激。

    这个年代的多民大多淳朴,懂得感恩。

    陈冬河之前盖房给大家开工钱、管饭有肉,很多人都记着这份情。

    此刻,看到他又给自家堂弟和村里条件不好的三娃子指了这么一条明路,心里更多的是替他们高兴。

    也有人心里盘算着,自家是不是也能学点手艺,或者以后跟陈冬河搭上点关系。

    一大锅卤煮,加上后来又添料煮的一锅,在邻里乡亲的捧场下,不到傍晚就卖光了,锅里只剩下咕嘟冒泡的浓汤。

    还有一些围观的村民,虽然馋得直咽口水,但终究舍不得花这两毛钱,只是站在不远处羡慕地看着,心里五味杂陈。

    两毛钱,能买一斤多细粮,或者两斤多粗粮。

    对很多劳力少、孩子多的人家来说,是一笔需要仔细掂量好些天的开销。

    陈援朝和三娃子一边收拾着碗筷,一边看着空荡荡的大锅,脸上都洋溢着兴奋和难以置信的神情。

    卤煮在村里都如此受欢迎,这让他们的信心像锅底的火苗一样,越烧越旺。

    陈援朝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啪响。

    村里人都这么认可,到了购买力更强的县城,那还了得?!

    他似乎已经看到无数张毛票甚至大团结向他飞来了。

    收拾着碗筷和锅灶,陈援朝依旧沉浸在兴奋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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